搬家的那天,我的情绪消沉极了。告别朋友和我喜爱的住宅,使我觉得像是泊船扯脱了缆绳。
现在,在丈夫一再称为“我们的新家”里(它实际上既不新,也不是家),我满怀惆怅,在打开一只旧箱取出所装的东西时,几乎略过了一本白皮革封面的书。
不过,有种力量促使我翻阅它。封面上烫金的维多利亚时代式字体写着“我的日记”。打开书来,只见里面是姑妈葛丽丝所写的笔画细长的字。
在我还是小女孩的时候。她和我们住在一起。一切情况似乎对她都不利,她相貌平凡;她贫穷;她身体孱弱。
不过她在我的记忆中是个永远欢愉的人。她不仅从不怨天尤人,而且似乎从未敛起过微笑。大家都说:“葛丽丝总是朝光明的一面看。”
我在一条还在卷着的地毯上坐下来读她的日记。第一则的日期是1901年;最后一则是她去世的那年──1930年。我起初漫不经心,后来就全神贯注了。
“我亲爱的泰德在圣璜山阵亡,今已三年,可是我每天仍充满了痛苦。我究竟会不会再度快乐?”
泰德?我一直以为姑妈是地地道道的老处女,原来她有过一位情人!我继续念下去:
“我的不幸像只无底杯。我知道,在这大家庭里我依靠别人生活,我必须强颜欢笑,可是忧愁总是缠着我不放……必须有所改变。否则我会顶不住。显然我的处境不会改变;因此,我必须改变。可是,怎样才能改变?
“我仔细考虑过我的困境,设计了一套简单的规则,我准备照这套规则生活。我打算把这套规则作为我的日课。但愿它们能将我救出凄惨绝望的深渊。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一、做件对别人有益的事;
二、做件对自己有益的事;
三、做件不想做而该做的事;
四、做一次体力锻炼;
五、作一次心智锻炼。
姑妈写道,她把守则限于五条,是因为她觉得自己“可以应付”的就这么多。以下是她为了实践她的守则而做的一些事,这些都记载在她的日记里。
对别人有益的事她买了3只小牛蹄,放上水果加香料,用文火炖了4小时,然后做成牛蹄冻,送给一个生病的朋友。
对自己有益的事她用人造花和一幅面纱装饰一顶旧的蓝色帽子,结果大受赞赏,使她觉得所花的3角5分钱很值。
做不想做的事她清理壁橱,手洗了3打床单和被单,日晒漂白后,加放熏衣草香袋叠好收起。
体力锻炼她玩槌球,步行到村子里,不坐马车。
心智锻炼她每天读一章“人人都在谈论的”狄更斯的《废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