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特一心想当名人。不是一般的名人,而是在某一方面最伟大的人。他知道一个人不可能事事都最伟大,而是必须选定某种职业或技能。
他已经不可能在世界上身材最高,也不可能身材最矮,因为他中等身材。
起初,他尝试拥有世界上最长的裤子,便叫裁缝制作了一条长达30米的裤子。他穿上长裤,试用两天,但很不方便,裤子总要缠成一团,妨碍行走。他开始探索其他机会,他试验多换领带,每天60次,在频繁程度上超过一切人,却没有带来丝毫荣耀。
他又发奇想:要当比他年龄大的一切人之中的最年轻者,抑或,比他年轻的一切人之中的最年长者。但他一宣讲这个计划,大多数人就无论如何也听不懂他的意思。
他开始探索自己的全部才能。
他决定当世界上最伟大的邋遢鬼,在衣服上弄满污泥点。他练习快速纫针,想要以最快穿针引线专家驰名天下。后来他还指望成为最伟大的收拾床铺能手,最佳拔瓶塞专家,最出色折断火柴能工,名气最大的挤牙膏巧匠。他还是一位最优秀的点蜡烛强人,最伟大的摔碎盘子冠军。尽管多才多艺,他的荣誉却十分有限,仅博得三五个熟人的惊叹。
失望之余,塔特去拜访附近一个朋友,请求指点。他走了两天两夜才走到那座房屋,因为他还有另一项技能——世界上最缓慢的步行者。
他说话也费时颇多,因为他早已决定充当世界上最伟大的结巴,每个字至少要用一小时才能说出,甚至包括很短的名字。最后,他终于对朋友说明了心事,接着就请求指点:怎样才能扬名天下?
朋友告诉他,这再简单不过,必须有很多钱。凡是很有钱的人,都出名极快。
“当然,当然,当然……”塔特说(他重复了几十遍,因为他是世界上重复“当然”这个词最多的人),“可是,从什么地方能弄到很多钱呢?”
“哎呀,很简单嘛。”那个朋友说,“得有名气。名气大的人都很容易弄到很多钱。”
“当然,当然……”塔特承认,“可怎样才能成为名人?”
“哎呀,不是告诉你了吗?得有很多钱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