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三:嫉妒是一种烈性情感,决不可对它掉以轻心。
莎士比亚在其著名悲剧《奥赛罗》中写道:“嫉妒是绿眼妖魔,谁作了它的俘虏,谁就要受到它的愚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人们面对这个“妖魔”只能束手无策。
因嫉妒心而造成的犯罪往往并非一时的感情突发,而是日积月累的一系列剧烈冲突达到了悲剧的顶点的结果。由此可见,嫉妒的表现程度反映了一个人的性情和涵养。
前不久,一对曾是夫妇的男女前来就诊,两人均有明显的精神失常的症状。他们的悲剧性冲突首先是由妻子挑起的:她为了试探一下丈夫的爱情而逗弄他,撩起他的嫉妒心。这就播下了一颗疑惧的种子。
随着时间的推移,每次口角都促使了这颗种子的萌发,夫妻双方渐失互敬,最终使二人的感情达到水火难容的地步。
无论何时,都不能用嫉妒心理戏弄对方。此事一旦发生,夫妻之间就应格外殷勤体贴。如果意识到了自己妒火中烧,就应该以理智来遏制它,切莫容它在身旁聒噪。眷恋这种情感只能是后患无穷。
有些人在受到嫉妒心折磨时,总以为通过向别人倾吐心曲可以解脱精神重负。岂不知,这样做只会加深病态心理的固结,使观察事物的角度偏移,最终导致精神崩溃。
有嫉妒心的人不应该受到嘲笑。相反,对他们的苦衷应给予同情和认真对待。做一个嫉妒心强的人的妻子(或丈夫)是要吃尽猜嫌之苦的。家庭的命运往往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明智程度。
偶尔也会有这样的情况:因嫉妒而心理变态的丈夫,逼迫妻子承认她那根本不存在的不贞。他这样劝说妻子:如果她承认了“事实”,他的心就会不再受折磨,一切都会复好。
妻子以为用这样的代价可以换来爱情纠葛的结束,于是诋毁了自己。但事与愿违,她不能再获安宁,丈夫的猜疑一经证实,再想让他相信事实的真相已经是不可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