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把分手和离婚的理由归结为“性格不合”,其实,在有爱情滋润的日子里,所谓的“性格不合”完全可以巧妙地转化为配合默契的“互补式爱情(婚姻)”。
孙莉和丈夫的性格原来是不同的,一个外向,一个内向;一个好动,一个好静。但彼此经过沟通和努力,发现了对方身上更多吸引自己的地方,并自愿地改变和提升了自身某些习惯和行为,最终双方都感到满意,达到和谐。
当然,这种转变需要双方甘愿做出努力。在这个转变中,孙莉和丈夫都做出了理解对方、容忍对方的尝试和努力。也就是说,他们之间除了有不合和互补的因素,还有相似之处。
相似和互补是矛盾的,但有时也是协同的,他们的相似之处在于他们对婚姻的理解是相似的,他们的人格都是善良的。他们的互补是建立在态度和价值观一致的基础上,因此他们的相似和互补获得了协同。倘若孙莉和丈夫的婚姻观不同,在婚姻遇到问题的时候,都不愿意做出让步,都不尝试改变自己,那么,他们的婚姻就可能会“因为性格不合而分手”。
爱情和婚姻中,不合肯定是难免的,因为每个人的人格特征各异,都有各自的独立性,但我们可以将彼此间不和谐的因素变成互补关系。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对性格要有正确的认识,要各自尊重对方的性格。性格是人对事物所表现的经常的、比较稳定的理智和情绪倾向,并无优劣之分,不同于品德。不同的性格各有不同的长处和短处。
其次,各自要扬长避短,异质互补。夫妻之间的经历、兴趣和脾气不同,可以称为“异质”,“异质”可以互补。人的性格不是永远不可改变的,夫妻双方应该注意逐渐克制自己的不足之处,但千万不要改造对方,而应是尊重对方,帮助对方。这样,夫妻之间一定会和谐、美满。
最后,彼此要多沟通。当你们之间出现争吵时,不要火暴地去想对方的不足,要看看自己是否也想到了对方的需求,把各自的内心摆出来,让夫妻之间更加了解,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