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第一堂经济学课只教两个概念,一是花钱要区分“投资”行为和“消费”行为,二是每月先储蓄30%的工资,剩下的才用于消费。
每个人看到这里,似乎还有些懵懂,再举例,就会恍然大悟。
譬如:10年前,甲和乙是本科同学,在社会工作5年后,不约而同地积蓄了30万元人民币。甲去通州购买了一套房,乙买了一辆“奥迪”。5年后的今天,甲的房子市值为60万元;乙的二手车,市值只有5万元。
他们的收入都一样,但两人目前的资产,明显有了很大差异。甲花钱买房是“投资”行为,钱其实没有花出去,只是转移在了房子上。乙花钱买车是“消费”行为,钱是花出去的,给了别人,二手车用过10年后,几乎一文不值。
我正是那种只有“消费”没有“投资”的人。从开始工作算起,我花的钱都属于“消费”。人家买国库券,几年后现金翻番;我买名牌皮鞋、西装,几年后旧了扔了。人家集邮、收藏古董,现在已经价值连城;而我爱好唱歌、跳舞,这么多年进歌舞厅的费用少说也有几十万元。
后来人家买股票,我说买那玩意儿干嘛?人家买房子,我说有公房住就够了。相反,人家没装电话时,我先装了电话。人家没买汽车时,我就先买了汽车。我一直认为“花掉的钱才算是自己的”,你说我能成为富翁吗?
我没存过一分钱,结婚成家后,给老婆的也不是存款,而是家用开销钱。如果按照哈佛的教条储蓄30%的工资是硬指标,我算了算,工作到现在,至少也有四五十万元的存款吧。
这下该明白,我为什么不能成为百万富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