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要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个26岁的年轻朋友,本来是做内勤的,工作非常出色,但是因为一名外勤人员失职,公司调他去做外勤。结果,这个朋友决定离职,因为他不喜欢做外勤。
如果这个朋友不承认存在黑色隧道,那么他就会责怪公司:为什么让他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但是如果他相信存在黑色隧道,就会认为公司因相信他才派他去做其他人做不好的事情,首先是对他过去成绩的肯定,其次是对他未来的信任。
面对同一件事情,一旦承认存在黑色隧道,态度就会豁然开朗,因为心里很清楚这是成长的唯一途径,假设没有这样的态度,就可能立刻运用离职这项权利。一个上班族,如果一辈子只做自己习惯胜任的事,不去改变自己的地平线,一辈子做同一件事,做35年,不如现在就跟我交换500万元算了!
在我们进入职场的前10年,主要任务是去创造下半辈子永远不为职场困扰的实力和成熟度。所以,35岁以前是卖方身份,你没有自主权,其他人会决定你的价值,凡事最好从学习的角度来看,这样才能很好地让自己在36岁时具有买方身份,因为只有买方才有资格挑公司、挑老板、挑主管、挑薪水、挑窗户有多大。这个10年就是让自己从价值低的矿石萃炼成一克拉钻石的黑色隧道。
那些因为从历练的角度看问题而从黑色隧道顺利走出来的人,最后也会发现不值得跟我交换500万,因为他会找到自己真正的价值,他会成为爱因斯坦所说的那个人:不要试着寻找成功,而应该试着寻找自己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