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夫妻离婚常见原因之四:重大挫折。
直接造成离婚的重大挫折,一般有4种类型:
一是政治上的挫折。如一方受到撤职、开除公职等行政处分甚或刑事处分,而另一方又是把上述挫折的内容看的至关重要,就会引起嫌弃情绪,导致离婚;
二是精神挫折,它包括一方对另一方或双方互相不忠贞,这是引起离婚的最危险因素;
三是经济挫折,如渔父生活奢望极高,不顾家庭收入,花钱如流水,或一方有嫖赌行为,造成家庭经济危机和强烈的心理冲突;
四是生理挫折,它包括一方长期有病,久治不愈、致伤致残、失去性功能或无生育能力等。
对上述挫折型夫妻,应积极做好调解和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树立对待挫折的正确态度,培养他们的高尚情操和道德观念,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导致夫妻离婚常见原因之五:爱情家长取向的反向性。
有的人为了攀高枝,巴结对方亲友的高贵权势,而把婚姻当作桥梁,一旦目的达到或达不到时,婚姻就会破裂;有人为了占有对方的财产等而与对方结合,这种毫无还请基础的婚姻,也容易破裂;
有人为了利用对方而达到升官、调级、调动工作的目的,当目的达到或欲望破灭时,婚姻也随之破灭;
有人纯被对方外在的美所吸引,为占有对方肉体而与之结合,当对方失去吸引力,或发现对方心理品质与自己人格不入时,也会导致爱情的毁灭。
应帮助这种利用型夫妇懂得爱情的真正价值,建立正确的爱情价值观,使夫妻关系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在婚前阶段,如发现对方是的爱情价值取向不正时,就应慎重考虑是否终止与对方的恋爱关系。迁就的婚姻往往是自食其果。
导致婚姻破裂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某一种因素的形成又是由其他因素互相作用以积累的结果。因此,在夫妻生活中,决不能把一些错误的态度和行为当做无畏的小事。
应当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学会尊重、理解、帮助对方,不断培养和审核夫妻感情。一旦夫妻之间出现纠纷,就要通过内力和外力的积极合力,尽快使恶性因素转化或消除。㊣(智者: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