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与男友去一个朋友家做客,路程有些远,但我们还是骑上那辆花50元从旧货市场淘来的二手车,上了路。
天气凉爽,远山在明朗的天气里愈发显得清晰,云朵悠游地在蓝天下飘浮,一簇一簇,像是小孩子随意扯下的棉花糖。
男友吹着民歌小调,我则附和着配以现编的词,两个人闲闲地骑在宽阔的郊外大道上,时不时地,会有人从飞驰的汽车里,探出头来,看一眼我头上戴着的插满野花的柳条,笑着打个呼哨,以示向我们的悠闲问好。
这样磨磨蹭蹭地,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到了朋友的家。
朋友看见我们破旧的缠满草屑的自行车,还有两个人被风吹乱了的头发,便吃惊地叫道:你们干吗这么傻,骑车跑这么大老远过来,打车又花不了多少钱!你看今天来的客人里,就你们特殊,别人哪个不是打车过来的。
一席话说得我和男友面红耳赤,觉得像是农村人进了省城人铺了干净地板的家,那一双沾满泥巴的脚,不知道是该跨进去还是停下来。
那顿饭当然没有吃好,一桌子的好菜在我们面前,都没了味道。男友觉得周围的男人们都在笑话他不能挣钱过舒服一点的生活,我则在那些穿着艳丽的女人们面前自惭形秽,好像人人都窥见了我们自行车上那个不按也响的破铃铛。
结果那天回来的时候,我们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打了辆车,并将那辆来时曾经给我们带来许多快乐的车子,扔在后备厢里,就像扔掉花朵里一条丑陋的虫子。
单位里新来了一个男同事,有擅长八卦的女人,很快地从别处打听到这个同事的前科,说他好借人钱,计谋也多,最喜跟领导钻营;尤其对于女人,更是拿捏到位,会在不知不觉的时候,将你利用,让你帮他得了功名还要反过来向他道谢。
起初也曾提防于他,时时处处小心为上,基本不与他产生交集。
但后来却发现这位同事似乎并非像别人所说的那样诡计多端,相反,他还有别的男同事不曾有的宽容和大度,从来不跟女士一般计较,几次将我们两个合写的稿子,只署上我自己的名字。
所以便开始弃掉最初的芥蒂,开始敞开自己的心扉,与他坦荡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