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经济学认为,人都是自利的,从事任何经济活动的目的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一项经济活动,只要在不损害别人利益的前提下,增加了自己的福利,就算是实现了效率。
经济学就是要研究如何实现效率。按照传统经济学的这种理论,人们只要爱自己,只要不去损害别人的利益就可以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了。
但现实中许多情况并非完全如此。许多对自己有利对别人也没有损害甚至还能够增进别人福利的事情往往不能实现。
有一个著名的实验是给两个人100元,由甲决定自己拿多少,乙决定自己是否接受甲的分配方案。如果乙接受甲的分配方案,则双方按照方案各拿各的钱;若乙不同意甲的提议,则两个人都一无所获。
如果按照传统经济学的解释,甲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应该是自己拿99元,给乙1元,而且乙也应该能够接受这个提议,毕竟得到1块钱比没有钱要好,尽管少了点,但也增加了福利。
但现实的情况是,这样的提议往往要遭到乙的反对而使得两个人什么也得不到。这样的提议往往使乙非常气愤而加以反对,宁可自己得不到这1块钱,也不让甲得到那99元。
因为乙觉得这种分配方案虽然能够给自己带来1块钱的好处,但不公平程度太高,所以宁可不要这1块钱,也不让甲“吃独食”。乙这样做不仅考虑到了福利问题,还着重考虑了公平问题。
这个实验里,双方都能够得到钱而且都很高兴的分配方案是甲提出来两人平分,这是最公平的分配。
但大多数提议方案是在70:30和60:40之间,很少有人提出99:1的方案。这说明作为甲的一方,除了考虑自己的福利增加问题之外,也还慎重考虑了公平问题,也就是权衡了对方能够接受的不公平程度。
因此,要真正地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仅有自利是不够的,还必须利他。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就是爱己还要爱别人。
爱别人需要自己付出,看起来不能使自己的福利“最大化”。但这种不能最大化,是在显失公平条件下不能最大化。在兼顾公平的情况下,虽然不能实现自己福利理论上的最大化,但比起显失公平条件下自己福利的最终损失,自己的福利还是要有所增长。所以,要爱自己,还要爱别人。
这对于企业家而言,尤其重要。一个企业家要想把自己的企业办成百年老店,光顾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是实现不了的,必须在企业效益增长的同时,照顾好员工的福利,使员工能够分享到企业增长的果实。
其实,无条件地爱别人也能够给自己带来福利的增加。这种纯粹的利他行为给自己带来福利的增加往往不是体现在当时,而是体现在纯粹利他行为发生一段时间之后。
典型的利他行为是慈善捐助。按照传统经济学的自利理论,慈善捐助是最不自利的行为。有钱人虽然不至于被慈善行为害得饿死,但至少傻瓜都明白,慈善捐助无论如何都是要减少自己的财富数量的。
所以,如果按照自利理论,搞慈善捐助是最讲不通的。但为什么很多有钱人都乐此不疲地参与慈善捐助呢?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利他能够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