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前总统罗斯福有一挚友,叫吉姆·法里,在他46岁的时候,已有4所学院授给他荣誉学位。
别人问他取得如此大的成功的秘诀时,他说:“能叫上别人的名字。因为,要想别人喜欢你,其中一个原则,就是能牢记住别人的名字。”
一般人对自己的名字比对其他人的名字要感兴趣,但记住别人名字,而且很轻易就叫出来,等于给别人一个巧妙而由衷的赞美,若是把人家的名字忘掉,或写错了,你就会处于一种非常不利的地位。
多数人不记得别人的名字,只因为不肯花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去专心地、重复地、无声地把这些名字耕植在他们的心中,他们有个借口:太忙了。
但他们可能不会比美国总统罗斯福更忙,而他却花时间去记忆,因而能说得出很多人的名字。
智慧之光:爱默生说得好,礼貌是要花时间,是由一些小小的牺牲组成的。记住一个人的名字,对他来说,是任何语言中最甜蜜、最重要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