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赵岗的朋友来电话相约,说是托人从南国捎来点可口的茶叶,要他前去品尝“可口”的滋味。分享他一份美好的心情。
品尝中,朋友不无感慨地说:“从原来的‘京华5号’到上等的碧螺春、西湖龙井,怎么品、怎么咂,也没有原来5毛钱一两的感觉。是茶叶的品质不如以前,还是口味吊得没边没落?可在朋友家品尝,感觉又回来了,这不是怪事吗?”
最后,他得出结论:“幸福,与人分享才更有滋味。”
由赵岗朋友的由感而发,而联想到2005年11月2日《新京报》的一则新闻:
新闻说:“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庆祝自己50岁生日时,在英国伦敦宣布:将‘捐出所有个人资产,’数百亿美元巨额财富将捐献给社会,不会作为遗产留给子孙。”
比尔·盖茨的惊人之举,进一步验证了“幸福,与我分享才更有滋味”的真理。
不错,没有财富时,尤其是一文不名时,谈及与人分享,那是痴人说梦,但到有了财富时,尤其是到了财富能够满足自己需要时,财富恐怕也只是一个符号而己,剩下就是使自己的这笔财富发挥更大的效益的问题。
有人说:“用好财富是一种义务,是一种责任,是一种能力,是一种悟性。”窃以为,此言非常有道理。
比尔·盖茨迄今已经捐出总价值480亿美元的近四成用于公益事业,公益成为他的最大利益。毫无疑问,比尔·盖茨这样走过的财富人生路是健全的,他是真正用“创造财富”、“用好财富”这“两条腿”走路的人,相反,只知道创造财富,而不知道与别人分享财富的人,不仅仅是品咂不出幸福的美味,还是一个一条腿走道的瘸子。
应当说,“行善”是财富,与人分享才更有滋味,但这又却是人们最容易丢失的财富,最容易错过的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