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二:婉言拒绝
婉言拒绝,就是用温和曲折的语言,去表达拒绝之本意。与直接拒绝相比,它更容易被接受。因为它更大程度上,顾全了被拒绝者的尊严。
一位男士送内衣给一位关系一般的小姐,这非同寻常。但反唇相讥:“是给您妈买的吧?”便似泼妇了。
不如婉言相拒,说:“它很漂亮。只不过这种式样的我男朋友给我买过好几件了,留着送你女朋友吧。”这么说,既暗示了自己已经“名花有主”,又提醒对方注意分寸,不过总算不难听。
之三:沉默拒绝
沉默拒绝,就是在面对难以回答的问题时,暂时中止“发言”,一言不发。
当他人的问题很棘手甚至具有挑衅、侮辱的意味,“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未必勇也。不妨以静制动,一言不发,静观其变。
这种不说“不”字的拒绝,所表达出的无可奉告之意,常常会产生极强的心理上的威慑力,令对方不得不在这一问题上“遁去”。
沉默拒绝法虽然效果明显,但若运用不当,难免会“伤人”。因此商界人士还可以尝试避而不答,“顾左右而言他”的方法,即回避拒绝法,来拒绝他人。
之四:回避拒绝
回避拒绝,就是避实就虚,对对方不说“是”,也不说“否”,只是搁置此事,转而议论其他事情。遇上他人过分的要求或难答的问题时,均可相机一试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