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我们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剥夺动物的生命。我不同意他们的说法,但我尊重他们。如果我们禁止消灭苍蝇、蚊子、寄生虫、耗子、老鼠、狼、老虎等生物,我们就会发现连我们的生存都难以为继了。
我认为,我们不宜提倡因为喜欢这些低等动物而让人类在这个世界上灭绝。
正如我最诚挚地希望的那样,杀害动物时对其施加毫无必要的痛苦,这种行为应该遭到谴责。我的结论必然是:绅士和基督徒们肯定会认为各种野外狩猎行为既不道义也毫无价值。
花好几个小时终于捕获到一只不幸的动物,当它从海里它宁肯自己淹死在那里也不愿回到陆地上游出水面,这时猎人驾一艘小船去追逐,用绳子把它拖到大家早已恭候的海边,然后将其喉咙割断,当着一堆男女的面(!)开始肢解。
在我看来这种消遣与英雄气概与文雅或者仁慈完全格格不入,那些在星期日如此满怀激情地沉溺于这种酷行的人应该第二天就去教堂忏悔,祈祷让自己找回一颗仁慈之心,因为他们本质上毕竟是仁慈的,在我看来似乎应该多培植对神意的耐心。
一切伟大、高尚、聪明的人对那些在休闲时向无助的动物施加可怕的痛苦以榨取快感的人都绝对会嗤之以鼻。
安东尼,让你有恒、严格这是我终生遵守的原则地戒除这种消遣活动也许很难,但是我希望你记住:我,我父亲,我的祖父,再上溯到曾祖,他们都心地仁慈,远离一切对付动物的残忍行为。
——你敬爱的老祖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