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喜欢什么,是无需解释的,也解释不清,喜欢就是喜欢,没有道理可说。
我喜欢的是山,这些年来,我去过许多大山,阿尔卑斯、庇利牛斯、安第斯、喜玛拉雅山……几乎每一次都辛苦得要命,朋友问我为什么那么辛苦?我答不上来,也许我答不上来就是唯一的理由。
我曾问过也是喜欢山的朋友,你们为什么喜欢山呢?
他们也同样地说不出理由,反斥我的问题太俗了,喜欢又怎能有解释?
有一次,我经过瑞士与法国之间的一个大峡谷,十几个年轻的瑞士人正在峡谷上布绳索,原来他们要强渡峡谷。我由跨越峡谷的桥梁望下去,峡谷深不见底,他们用绳索强渡峡谷的想法是冒险的,如果失手,后果不问亦知。
我不禁问他们为何喜欢这一峡谷?
他们最初一愣,似乎觉得我的问题太突然了,最后才有一个女郎用反问的口吻作答:“你喜欢什么一定有理由吗?”我哑口无言。
喜欢就是喜欢,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往往就不以为苦了。
登山的人如此,涉水的人也如此;喜欢跑马拉松的人都知道,金牌只有一个,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有些人甚至在起跑点就知道与金牌无缘了,但是,你见过几个人畏惧?
金牌的诱惑往往抵挡不住自己的喜欢,当一个人在为他喜欢的事付出时,山也就不高了,水也就不深了,马拉松也就不长了。“喜欢”实际上是很好的糖剂,可以叫人心甘情愿地付出身体的极限,可以叫人无悔地投入,许多看来不可能的事情就是那么可能了。
瑞士格陵斯帕斯是一个海拔三千多米的高峰,凌厉的山峰如犬牙似的环列,相当灵秀,也相当凶险。但是,就在那弯弯曲曲的山路上,我却遇到一群德国青年,他们不是驾车来的,也不是徒步来的,而是骑着自行车来的!
“在这么峻峭的山坡上,怎么骑自行车呢?”我问。
“如果不能骑,我们就把脚踏车背在肩膀上。”
“但是,由山脚到山峰,是三十多公里的路啊!”
“那么我们就背三十多公里。”
“你们如此辛苦,所为何来?”
“为了在冰河上一试骑自行车的滋味呀!”
这就是“喜欢”两字的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