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做媳妇的,若有懒惰奢侈邪僻等不良习惯,也足以妨碍家庭的融洽。那都要痛自改革的。
陆景宣说:“媳妇不惟自己要尽孝,尤当劝夫尽孝。若丈夫于公姑小有违言,便当代为谢罪,曰:此由媳妇不贤,致使吾夫不顺于公姑,非独丈夫之罪也。请公姑息怒,今后当劝丈夫改过矣。
“妇与姑之最易失欢心者,为背后之言语;最易得欢心者,亦背后之言语。如在母家亲戚或夫家亲戚之前,凡有言语,必称公始之德,多蒙优待,只是我不能孝顺。展转传闻,公姑岂不大喜乎!若略有一言怨望,公姑闻之,心必不喜矣。”
之四:处理母与妻的纠纷
做儿子的(或丈夫)当母与妻发生纠纷的时候,对于母和妻应作个别谈话。
对母亲一方面应用诚恳谢罪方式,请求原谅。当母亲提起媳妇不好时,应该完全承认过错,使老人家出了口气,而觉得欢喜。
至于妻的方面,应该对她表同情,对她解释和安慰,用情爱消去她的怨恨;而且须使妻因情爱的感动,而孝敬尊长。
记得王朗川说:“子之孝,不如率妇以为孝。妇能养亲者也,朝夕不离,洁奉甘旨,而亲心悦。故舅姑得一孝妇,胜得一孝子。”真是入情入理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