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们说:“男人如衣,是体面的皮外套,又是贴身的丝睡袍才棒。”
男人们说:“女人似鞋,是出门穿的黑皮鞋,又是居家时的绵拖鞋方可。”
最好有一根哈利.波特手上的魔棍,挥一下变过去,再挥一下变回来。
说来说去,就是没把对方当人。当男人降为衣服,女人降为鞋,人的尊严就没有了。
因为任何华丽的衣服,精致的鞋都没法与人的高贵相比。如果不把对方当人,那么人的情感、喜好、自由意志、独立思想不就都不必考虑了?
衣服旧了可以扔掉,鞋子破了换双新的,还奢谈什么白头到老。这样的关系是不是太可悲了?
有一位基督徒朋友这么解释《圣经》里关于“让男人做家里的头”的说法,她说:
“男人是头,女人就是脖子。头很重要,但它依靠脖子的支撑。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关系。”
“想当初,上帝造人,先造了男人,又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就取下他的一条肋骨,造成一个女人。于是男人就有了怜香惜玉的基因,女人有了柔顺服从的天性。”
这让我想到了“人”字。我们的祖先在造“人”这个字的时候,是否已经暗示了男人和女人的关系。因为他们首先是人,然后才是男人或女人。更因为有了男人和女人的合作,才有了人类的繁衍。
所以“人”的左边一撇是男人,右边的一捺是女人。他们就这么彼此扶持,相依为命。
有一句话这样说:“先做人,再做生意。”这句话可以推广为,先做人,再做学问,先做人,再做文章。用在这里,就成为,先做人,再做男人和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