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主动“自首”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句话不仅适用于法律界,同样也适用于我们的社会交往中。
一般人都有这样一种本能,那就是在别人面前掩盖自己的错误或缺点。
小孩子在父母面前掩盖自己的错误,学生在老师面前掩盖自己的错误,热恋中的情人在对方面前掩饰自己的缺点,大腕明星在公众面前更是对自己的缺点讳莫如深。
这种遮遮掩掩、藏着掖着的做法结果如何呢?小孩子渐渐学会了撒谎,学生成绩下滑老师却始终找不到症结所在,恋人相处时间久了终于看清对方的“本来面目”,从而吵着分手,明星们的隐瞒反而成为狗仔队们竞相热炒的对象……
总之,都是掩盖惹的祸!
学过公共关系学的人都知道这样类似的案例,当某个企业因产品质量不过关或服务不周而信誉危机时,公司的公关人员如果继续在公众面前强词夺理,否认企业存在的问题,极力美化企业形象,这样只会导致公众的反感。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问题明明摆在那儿,不承认只会被认为是“嘴犟”。
相反,面对危机,作为企业的公关人员首先要做的就是第一时间站出来向公众承认错误,真诚地向公众道歉,并承诺尽快弥补或改正自己的错误。
后一种做法往往被认为是主动出丑,会降低企业信誉破坏企业形象。
其实不然,古人云,欲盖弥彰,等到公众自己揭开那块遮羞布时企业早就已经成为千夫所指了。如果主动出击,反而会给公众留下“诚实”的好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