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烈的言辞彰示了薄弱的理由。——雨果里.B.詹金 黄慧鸢/译
1“你过来。”
很讽刺地,这个命令句内含的真正意思其实是说:“你走开。”特别是从一名执法人员口中,用恐吓的口气说出时,一些街头混混自动地便把它翻译成“溜之大吉”并付诸行动。
假如一个既非警察又非执法者的人命令你(到这儿来),却提不出什么合法的理由,你该先问:“为什么?”如果你得不到合理的答复,不妨学学街头混混,逃之夭夭吧!
2“你不懂。”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不过这句话我听起来充满轻侮,几乎可以听见句尾有个逗号,接着是没有说出声的“笨蛋”。无论话是说给谁听的,听起来很是不爽。所以建议你最好这么说:“听起来也许不太容易懂,不过……”或者“我来解释给你听……”
3“规定就是规定。”
这话听起来好像有人要倒霉了!假若你坚信规定有存在的必要,那么别吝啬你的解释。譬如说,你告诉孩子们必须准时上床,而他们要求知道什么原因,你该解释说:睡眠充足精神好,第二天才有力气玩;或者告诉他们你需要他们的协助,才能扮演好为人父母的角色:“我有责任使你们健康而快乐地成长,所以,你做好你分内的事,我做好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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